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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深圳:上半年申请竣工验收的超10亿元社会投资类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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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李秀瑜

市住房建设局1月12日发布了“关于实施阶段性支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措施的通知”,对在6月30日前申请竣工联合验收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社会投资类市重大建设项目,按照当年投资纳统额的10%予以最高100万元奖励。

为确保深圳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保障城市重要功能有序运转,促进建设市场活力恢复,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投产,市住房建设局提出阶段性支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措施。

一是对建筑工人开展暖春关怀。春节期间,危大工程原则上非必要不施工,施工必提级、管控必到位。鼓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发放“留岗红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等措施留住建筑工人。对经批准施工的市重大建设项目工地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在岗人员给予每人每天400元补贴,1月28日-2月5日期间在岗人员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二是加快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经批准施工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应加强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和合同等五大控制,原则上不停工,按计划进度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依法依规在项目总投资中列支。对春节期间建设项目不停工的国有企业予以年底绩效考评加分。

三是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如期投产。对在6月30日前申请竣工联合验收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社会投资类市重大建设项目,按照当年投资纳统额的10%予以最高100万元奖励。

该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同类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审读:孙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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