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消宣
为深入了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情况,近期广东省消委会联合东莞市消委会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商品比较试验,由工作人员模拟普通消费者实际消费的方式,从线上线下渠道购买了20款主流品牌和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整车作为试验样品,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综合各方面情况,有两个品牌样品综合表现优秀,获评五星,部分样品存在个别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便利出行而深受消费者青睐,截至2021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3.25亿辆,但相关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本次比较试验采取实验室检测和主观评价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整车的车速限值、短路保护、防火性能,对蓄电池的I2(A)放电、2I2(A)放电、过充电保护、高温放电,以及对充电器的非正常工作、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指标进行测试,同时车辆对照合格证信息进行一致性核验,对整车相关尺寸、重量、蓄电池防篡改、车灯反射器安装等进行检查,确认样品是否存在改装嫌疑。主观评价环节则侧重模拟实际使用场景,由消费者对样品进行体验评价。
在整车安全方面,测试结果显示,在车速限值测试项目中,3款存在电子限速装置的样品,可被篡改车速,解除限速后最高车速超过了最高车速限值(25km/h);1款样品在使用电助动功能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未停止动力输出。
在产品一致性核验中,10款样品未通过一致性核验,主要体现在整车外观、尺寸存在一定改装,控制器或电池参数或型号规格与明示不符等。
电动自行车整车续航能力与蓄电池的放电性能息息相关,本次比较试验对整车上的锂离子电池放电性能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7款样品I2(A)放电容量(常温环境下)均低于样品额定容量,意味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有效工作时间低于蓄电池的标称容量;1款样品2I2(A)放电容量(大电流放电情况下)低于95%初始容量的标准要求,意味着蓄电池大电流放电的有效工作时间较低;3款样品高温放电容量(高温下正常行驶)低于90%初始容量的标准要求,意味着在高温环境下(如广东高温高湿环境下),蓄电池的有效工作时间较低。
综合来看,20款样品中,九号、五星钻豹2个品牌的样品综合表现优秀,获评五星;小牛、小刀2个品牌的样品综合表现良好,获评四星;爱玛、小鸟、雅迪3个品牌的样品综合表现不错,获评三星;品牌为新日的样品获评二星;其他样品存在个别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不予评星(详见列表),消费者可参考选购。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从这次比较试验总体来看,电动自行车产品在整车、电气等方面的安全性较有保障,但一些产品在防车速篡改、防水防火性能、短路保护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特别是随车配发的充电器,不少是由第三方生产或经销商另行配装,存在质量风险,而从产品一致性核验、放电性能等项目结果来看,车辆续航“缩水”和虚标、违规改装的问题则较为突出。其呼吁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行业企业更要加紧改进生产和销售。
怎样才能正确选购并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广东省消委会特别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一是要认准并核查CCC认证标志信息,对照合格证上的车辆简图和各项信息,核验实物信息是否与合格证一致,防止货不对板;二是不盲目追求大功率和高车速,以保证电池正常使用寿命,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三是根据需求合理选择供电蓄电池类型及车型,铅酸蓄电池寿命短、重量大、价格相对便宜、安全性高,锂电池寿命长、重量轻、价格高,安全性比铅酸蓄电池稍低。四是注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主动索取发票等购买凭证,发现问题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当地12345等渠道依法投诉,或向当地消委会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共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质量安全治理新格局。
若消费者遇到经销商非法改装或拼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主要表现是非整车销售,搭售非原厂充电器、电池,这些充电器和电池未经严格的试验验证,技术参数不匹配,容易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审读:王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