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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背靠背谈心、面对面评理,深圳南澳司法所化解一起纠纷
来源:读创/深圳商报
编辑:杨晚霞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吴昌 胡敏 文/图

“让你们操心了,这两天让我感到你们政府人员真是公平公正、尽心尽力为老百姓办事的,感谢你们!我们回去了,去把娃的后事办了……”7月28日21时,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司法所门口,一起海边溺亡赔偿纠纷的当事人——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向南澳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表达感谢并挥手告别。经南澳司法所组织调解,这起纠纷得以案结事了。整个调解过程让民众切实感受到了人民调解的力量和温度。

7月24日,徐某与鲁某相约到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某海滩游玩。游玩中徐某意外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徐某父母闻讯赶来,后与鲁某就徐某死亡赔偿一事发生纠纷。双方就事件责任和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遂于26日向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接待死者近亲属和鲁某,主动安抚死者家属情绪,让他们感受到事件发生后有人问、有人管、有人谈,为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赢得了先机。

调解员通过与双方谈话梳理事件经过,并向辖区派出所了解事件相关调查情况。随后,调解员根据双方的争议焦点,为双方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关于生命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有关规定。鉴于双方对责任划分认识悬殊,为避免矛盾激化使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通过“背靠背谈心、面对面评理”的调解策略,采用“明晰法律责任,昭彰人情冷暖”的调解方法,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一方面以理说事、以案析法,与死者家属推心置腹,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其从实际出发逐步调整诉求;另一方面也对鲁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引导其换位思考、感同身受,体谅死者家属的中年丧女之痛,家庭失亲之悲,使其认识到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对死者家属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抚慰。

经过三天的耐心调解,特别是7月28日10时至21时长达11个小时的连续调解,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并于当日21时签订调解协议,鲁某当场支付了首期调解款,并承诺30日内付清剩余调解款。这起重大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据了解,近年来,南澳司法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化于未发,止于未诉”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目标。辖区“有纠纷先调解”的理念深入人心,初步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南澳司法所方面表示,将持续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向着建设“无讼街道”的目标迈出坚定步伐。

审读:喻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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