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6月30日,深圳市司法局在官网发布《深圳市司法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深圳执业申请的工作指引》。据悉,市司法局开通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绿色通道”,以方便申请人办理、咨询业务。
按照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随着律师执业证(粤港澳大湾区)于6月28日正式启用,港澳律师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有了连通之桥和方便之门,这也意味着大湾区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据了解,目前已有400余名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从2021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合格人员集中培训班结业,并参加了广东省律协于今年6月举行的面试考核,即将向广东省司法厅申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根据相关规定,由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广东省司法厅。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省司法厅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制作并委托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送达相关文书和证件。
为确保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深圳进行执业申请和日常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深圳市司法局发布相关执业申请工作指引,列明了申请条件、申请方法、申报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咨询业务,市司法局开通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绿色通道”。申请人可通过两种方式提交纸质材料:1.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1702室收,电话0755-83053835;2.于周一至周五(9:00至12:00;14:00至18:00)到上述收件地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而电子材料则由申请人拟申请执业的内地律师事务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律师管理系统填写和提交,填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填写的内容一致。同时,市司法局还开通了专门的咨询邮箱(szssfjlgcxk@163.com),并配备工作人员,为拟在深执业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申请人提供“一对一”的有针对性的解答。整个申请过程均不收费。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