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佛山记者 段煜第
记者6月16日从佛山市科技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实验室与工程技术创新机构建设服务管理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旨在推动“国家和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体系建设完善。
目前,佛山拥有季华实验室、佛山仙湖实验室共两个省级实验室(含分中心)。佛山《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和支持省实验室创建成为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省实验室坚持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根据上级赋予的人事、财务、薪酬、科研组织等权限独立自主建设运行,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
重点实验室主要面向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工程科学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共性技术攻关等,发挥原始创新能力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学科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在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佛山《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佛山市科研条件良好的单位牵头或参与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开展佛山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对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的,佛山拟分别给予牵头单位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奖补。
此外,佛山还拟对全国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按上级运行考核或评估对应资助金额的50%给予牵头单位奖补;佛山市重点实验室经运行考核或评估,结果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牵头单位30万元、10万元奖补。
技术创新中心是面向影响国家或省长远发展稳定的行业和产业需求,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佛山《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佛山市科研条件良好的单位牵头或参与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分支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办法管理,对获批各级技术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拟按上级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奖补。
围绕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佛山拟支持科研条件良好的单位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佛山市各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获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牵头单位拟按上级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奖补。同时,佛山拟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上级运行考核或评估资助金额的50%给予牵头单位奖补。(封面图片由季华实验室供图)
审读: 王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