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张莹
广州南沙精准对标RCEP CPTPP条款,提出17条先行先试措施,探索简化海关程序,提升港口、口岸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1月17日,《南沙自贸片区对标RCEP、CPTPP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试点措施》(下称“试点措施”)对外发布,这是全国首个以RCEP、CPTPP双协定为对标标的制定的自贸试验区集成性创新举措。
南沙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谢伟介绍,《试点措施》聚焦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要素流动便利、金融服务、竞争政策和绿色发展6大领域,精准对标RCEP、CPTPP条款,提出17条先行先试措施。
“《试点措施》有利于南沙自贸片区充分利用协定签署机遇,将改革开放推向纵深,在我国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过程中发挥更大的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商务部研究院外贸所所长梁明表示。
据了解,在贸易自由便利领域,南沙采取4项措施:探索简化海关程序,提升港口、口岸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深化综保区监管方式创新,试点更加开放的一线监管政策;加强与各国港口、海关对接合作,加快信息互认、互联进程;依托全球溯源中心,用活用好原产地累积原则,探索企业原产地自主声明新模式。
在投资自由便利领域,南沙将探索放宽服务业外资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完善商事制度,深化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配套改革;创新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打造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等举措,推动打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在要素流动领域,南沙将采取“建设离岸数据中心、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及“先行先试更加便利的自然人跨境流动机制”等措施,率先探索打造数字贸易发展新模式和国际数据合作治理新规则。
此外,在金融服务领域,南沙对标协定“金融服务”和“跨境服务贸易”等条款,推动打造离岸贸易产业集群,助力我国掌握商品全球定价权,同时深入探索自贸区金融监管创新。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