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 陈伟康 姚思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国家有关“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等要求,加快推进深圳市学习型街道创建步伐,深圳市首次开展了学习型街道督导评估工作。
12月4日,记者从光明区公明街道获悉,公明街道“深圳市学习型街道”创建工作得到深圳市学习型街道督导评估组的高度肯定和认可,以97分的优秀成绩通过督导评估。
据了解,公明街道以“学习型街道”创建为抓手,紧盯34个创建指标,从制度保障、阵地建设、经费投入、载体创新等方面着手,全力打造标准化“学习型街道”创建范本,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公明街道先后研究制定多项制度,为学习型街道建设提供保障,重点在党建引领聚焦红色教育、传承非遗打造本土文化品牌、聚焦绿色生态提升居民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做出示范,高标准、高质量建成公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光明区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走好走稳公明脚步。
在自评报告会上,公明街道通过视频及PPT展示,从规划与计划、组织管理、学习宣传、条件保障、实施与成效等五个方面,分主题、分层次详细介绍了相关创建工作情况及实施成效,全力打造公明街道学习型街道特色教育品牌,营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氛围,构建服务全民终身教育体系。
公明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创建成功为新起点,继续深入推进学习型街道建设,持续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不断提升辖区居民学习热情和居民素质,不断推动民生事业再上新台阶。以学习型街道建设推进文化街区建设,构建“街道—社区—楼栋”“社会(企业、社团)—家庭—个人”新的学习共同体,让每一位公明人享有更优质的教育,加快建构公明街道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加大力度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强安”“深i学”之“乐学光明”等数字平台的学习应用,让广大居民时时可学、处处可学,享受多样性、个性化学习,不断增强学习型城区的可持续发展。
审读:喻方华 孙正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