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检宣
记者11月24日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截至2021年10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6430件,立案2860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2719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418件。其中,23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由省级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惩罚性赔偿诉求的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全国生效判决确认金额最大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批重大影响性公益诉讼案件。
广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总体呈现出稳步推进、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推动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广东样本。
[caption id="attachment_3453994" align="alignnone" width="1080"] 毁林案现场。广东省检察院提供[/caption]
为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氛围,广东先后与广西、湖南、江西、福建、海南等地联签文件,积极构建省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平台,各市、县(区)检察院之间签订涉流域、山界和其他接壤区域跨地市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检察机关签订广东自贸试验区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有效形成相邻6省全覆盖、21个地级市全覆盖、重点区域全覆盖的公益诉讼多维协作网络。为提高办案效能,广州、深圳等地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辅助线索发现、案件办理。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尾矿污染、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问题,按照最高检的工作部署,广东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020年7月以来,共发现相关线索5539条,立案4617件,采用磋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职3317件,提起公益诉讼388件。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和土地面积24万余亩,清理固体废物2.8万吨,向违法主体索赔逾68亿元,获法院判决支持逾30亿元。
在公益诉讼新领域,检察机关有更多的探索。2020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共卫生安全、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案件2937件。
积极延伸公共安全领域检察监督触角,围绕粤港澳大湾区铁路运营、窨井盖设施维护、居民住宅区和产业园区消防安全、公共场所电梯运营、二次供水安全、外来入侵物种红火蚁防控等领域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办案数800余件。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监督活动,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办理的维护盲道、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积极稳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共立案办理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400余件。
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广东省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围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食品、网络餐饮、保健品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领域,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至2020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7件,起诉141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有95.54%的案件获得法院支持,判决支持赔偿金4800多万元。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入选2020年全省政法领域改革亮点项目。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