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市监
今年以来,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记者11月18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 328件,办结254件,罚没3699余万元。其中立案调查平台经济、互联网领域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利用技术手段不正当竞争等案件63宗,结案49宗。
当天还公布广东省乐客巴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深圳市浩通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冒充消费者评价“刷单炒信”案、深圳市鹏讯控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等10宗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广东省乐客巴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
2020年11月17日,当事人广东省乐客巴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会堂二楼召开“抖音同城﹒乐客巴巴全国运营启动大会”深圳发布会,发布会现场的“签到处”和“媒体采访区”展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参会人员的“工作证”和“贵宾证”、T型舞台等处显著位置均含有“”标识和“抖音”字样,当事人制作的授权书上含“抖音·生活”字样。“”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上述商标的多个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具有一定影响力。经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证实,未授权当事人使用“抖音”文字、“”logo、“抖音生活”等任何名义举办招商活动或进行广告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足以引人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深圳市浩通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冒充消费者评价“刷单炒信”案
经查,当事人深圳市浩通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锦鲤好物会员购物平台”,在平台的应用软件中设置了“积分捡漏”模块,宣称可以0.1折至3折不等的价格购买手机等商品,每天有数千人捡漏成功,吸引用户充值赠送积分参与“积分捡漏”活动。2021年3月8日至15日,当事人宣传每天成功发放福利4000至6000份,但实际每天成功发放福利在15份以内,与宣传的数量存在极大的差距。同时,当事人对平台上部分没有用户评论的商品,虚增用户的昵称、头像及评论内容。当事人虚构了活动发放福利的数量,同时冒充消费者进行评价,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深圳市鹏讯控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1年2月2日,当事人深圳市鹏讯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其运营的抖音账号“黑马哥”帮助渔殿火锅(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殿火锅店)进行虚假宣传。期间当事人授意渔殿火锅店店长陈某模通过其店内点菜系统制作一张消费金额为320562元的虚假账单,而后当事人通过手机将虚假消费账单和前期拍摄的带有海鲜等菜品视频进行合并,编辑成一段新的抖音视频并发布,该视频内标注有“一餐饭吃掉一辆宝马,过期茅台的服务费有点贵#深圳#最贵#火锅店”的文字,及“渔殿火锅·海鲜火锅·铁板烧”的定位信息。至案发时,涉案抖音视频里显示的点赞量和评论量分别为17.8万和1.8万。
另查,当事人在其公司官网上宣称该公司战略合作伙伴有抖音短视频、腾讯、百度、快手、爱奇艺、今日头条等六大媒体。经核实,当事人与上述媒体未有合作关系,也未能提供相关的合作协议。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当事人虚假宣称战略合作伙伴有六大媒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