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黄家良 文/图
今年以来,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多措并举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为打造“湾区枢纽、万象罗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根据《方案》要求,罗湖区复议办统一管辖以本级政府派出机关、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罗湖区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今年以来(截至11月11日),罗湖区政府复议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计141宗,是2020年全年案件总量的2.9倍,其中6月1日复议职责集中以来收到的复议申请达127宗,占目前受理总量的90%。今年以来,行政复议决定被法院纠正率为零。
罗湖区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行政复议应诉科,优化人员编制,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具体负责罗湖区政府复议办的日常工作,依法办理罗湖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并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在深圳市复议办的指导和支持下,罗湖区联合法律专家团队,梳理形成覆盖土地监察、信息公开、治安管理、市场监督等重点领域50篇典型案例的分析材料和办案指引,用于指导日常复议工作,快速积累复议焦点领域的办案经验。
罗湖区司法局密切联系各行政部门,多次走访公安、信息公开、市场监管等部门,相互交流学习,深入了解行政机关办案实践,掌握最新政策法规动向,提前研判行政复议热点,在实践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水平。
罗湖区邀请行政复议、诉讼领域专家及学者、资深律师就9个涉信访、治安管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研讨论证,开拓行政复议办案人员思维,明确疑难法律问题的认定,为下一步妥善办理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有益参考。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