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佛山记者 段煜第 通讯员 李军康
佛山市南海区近日发布《佛山市南海区新能源(氢能)市政、物流车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多种补贴奖励,鼓励重点应用领域氢能源车辆更新,重点支持市政、港口、物流园区、厂区等应用场景推广氢能源车辆,重点扶持区内优先使用氢能源车辆进行运输和装卸等服务的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践行绿色环保、低碳发展。
根据总体目标,自2021年起,佛山市南海区新增或更新的市政环卫(含垃圾转运、喷洒、扫地、工程抢修等)车辆和冷链配送物流车辆必须氢能化、电动化。其中,总质量超过12吨的洒水车、垃圾转运车应首先实现氢能化;新增或更新的市政工程(含渣土运输、混凝土运输、汽车起重机等)车辆,氢能源车辆比例逐年提高,2021年不低于10%、2022年不低于30%、2023年不低于60%、2024年100%;新增或更新的物流搬运、载货、牵引车辆中,鼓励使用氢能源车辆。
根据《方案》,在氢能源车原有购置补贴的基础上,佛山市南海区继续加码,从氢能源车置换、运营等方面进行补贴奖励,并将探索给予氢能源车辆路权,支持氢能源车辆在市政、物流等特定场景示范应用。其中,燃油市政工程车、燃油物流车置换氢能源车辆最高补贴达7万元/辆,燃油物料搬运车辆置换氢能源车辆最高补贴达3万元/辆。区别于购置补贴,这是首次提出给予氢能叉车置换补贴。
另外,对氢能源市政工程以及氢能源物流车辆运营企业,持有氢能源车辆均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政策期内将按其所持有正常运营的氢能源市政工程车辆或氢能源物流车辆占比系数、奖励系数给予绿色运营奖励(按运营企业开票业务总量计算);还将给予氢能源物流车辆运营企业佛山一环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在政策期内,根据物流企业提供所属氢能源物流车辆途经佛山一环高速路的通行费发票,按每年实际发生的佛山一环高速路通行费的50%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物流运营企业年度开票总额的3%。
在探索开放路权方面,南海将探索开放中心城区禁行路段,允许氢能源车辆(含垃圾转运、喷洒、清扫保洁、工程抢修、载货、渣土运输、混凝土运输、汽车起重机车辆)进入中心城区。而从2023年起,南海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允许传统燃油市政工程车辆以及传统燃油物流车进入开展工程业务。方案还明确,为减少市场对氢能车辆维保服务的担忧,要求配套企业建立维保体系,且首次提出燃料电池及动力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要求,强化车辆故障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对于《方案》的实施,具体实施细则待下一步公布。
“氢能汽车的推广,需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我们希望通过该政策,引导激发市场自有活力,鼓励更多的商业化运营力量加入氢能产业,推进辖区的企业积极使用氢能车辆,加快氢能车辆商业化进程,从而助力实现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