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陈小慧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提到,支持深圳扩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在新兴领域加强立法探索。
一年来,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禁止大数据“杀熟”,审议《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按下了新兴领域立法“加速键”。
立法禁止大数据“杀熟”
今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下称《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全球重要的电子信息和数据产业基地,深圳汇聚了超过300家大数据企业,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条例》的出台,将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培育资源配置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
据了解,《条例》内容涵盖个人数据、公共数据、数据要素市场、数据安全等方面,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其中《条例》多个亮点备受关注,如率先提出了“数据权益”的概念,明确了处理个人数据要遵循“最小必要”等基本原则,规定“人脸识别”数据不可滥用,大数据“杀熟”最高可罚5000万元。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的出台为深圳数字产业、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同时也为国家进行数据立法提供了重要思路与内容支撑。”深圳市人大代表、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弢表示。
无人驾驶领域将有法可依
智能网联汽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然而这一新兴领域却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尴尬。
在2017年7月召开的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李彦宏视频直播了一段自己乘坐“无人驾驶”汽车上北京五环的情景。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照这一法律规定,“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李彦宏随后也接到了交管部门的罚单。
深圳拟率先立法破解难题。今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下称《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规定列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或者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的智能网联汽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还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面临的车辆不能入市和上牌、不能运营收费、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无法认定等法律问题,积极探索突破相关体制机制障碍。
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人工智能产业、数字经济产业和细胞和基因产业立法……一年来,深圳探索多项新兴领域立法,为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今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均提请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条例多项条款为创新规定,亮点颇多。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草案)》拟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制定和完善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目录,同时设立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草案)》拟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体生殖细胞进行基因编辑。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草案)》拟规定积极推动设立数据交易场所,探索开展数据跨境流通交易、数据资产化等创新性交易模式,并在全国首次提出探索建立数据生产要素会计核算制度。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