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286

读创网首页 > 政策解读 >
【原创】定分止争解“三角债”难题!南山法院繁案精审团队成功审结一件合同纠纷案
来源:读创/深圳商报
编辑:杨晚霞

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包力 通讯员 熊晓婷 郑乐琦 实习生 王茵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繁案精审团队在审理的原告某通公司诉被告某杰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帮助各方当事人厘清“债权受让人因债权转让人拒绝履行协助义务而无法实现债权时该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为企业解决“三角债”难题,发挥一定的指导及借鉴作用。

2019年1月25日,某通公司(卖方)与第三人某红公司(买方)签订《供销合同》,约定由卖方向买方供应2850吨纯苯。某通公司通过提交装港单、第三方商检报告等证据证明该合同已实际履行,其对某红公司享有14421929.68元的债权。

同年2月19日,某杰公司与某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通知书》,载明某通公司将对某红公司的债权转让给某杰公司,要求某红公司将应付款项在原债务履行期限内全部直接支付给某杰公司。

后某通公司不愿承认涉案债权转让的效力,遂提起另案买卖合同纠纷,向某红公司主张返还货款,撤诉后又以某杰公司为被告提起本案诉讼,主张其在本案中的诉讼请求金额14421929.68元是债权转让的对价款,诉请某杰公司向其支付上述金额及利息等。

同时,某通公司怠于履行向某红公司开票的先履行义务,亦不对某杰公司出借的款项、借货及供货的货款等进行对账、抵销。

南山法院经一审审理认为,本案主要有两大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一:涉案债权转让是否存在对价

一方面,由原、被告之间的其他数起诉讼可知,原、被告之间在债权转让前存在较多交易往来,某杰公司对某通公司的债权经过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在该种交易背景下,考量到原、被告双方的商事主体身份,案涉的债权转让理应是某通公司向某杰公司偿还债务的一种方式,并非无偿让与,因此涉案债权转让存在对价。

另一方面,债权是具有价值的财产权利,某杰公司受让某通公司的债权,在并非无偿让与的情况下,应支付相应对价。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对债权转让的对价未予约定,而涉案基础《供销合同》对结算价格有约定,某红公司对某通公司计算的货款亦予以确认,故按照等价有偿原则并参照市场价格,涉案债权转让的对价应为14421929.68元。

争议焦点二:某杰公司支付债权转让对价是否应先由某通公司向第三人履行开票义务

因开票义务系基于我国税法相关规定产生的合同附随义务,不属于民事审判解决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依法不予审查,由当事人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供销合同》中约定:“买方在收到正本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向卖方以暂定价格支付2850吨货款。”

对于某通公司开具发票的先履行义务有明确约定,故后续涉案债权转让仅是货款请求权的转让,相应的开票义务仍由某通公司履行。

但某通公司违反该合同义务,某红公司就此主张抗辩,某杰公司无法收取涉案债权,某通公司本身存在违约行为。

综上,南山法院认为某通公司须向某红公司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可收取涉案债权转让对价。

最后,南山法院判决某杰公司在某通公司向某红公司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十日内向某通公司支付款项14421929.68元,并因某通公司在本案中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对于原告主张的利息、相关费用不予支持,并由其自行负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因债权转让应以实际存在的合法债权为限,在司法实践中,建议在进行债权转让缔约过程时,债权让与人与受让人应对债权标的、交割及转移、转让对价、税费负担、违约责任等问题予以明确,通知债务人并与之核实债权的真实情况,以免在后续履行过程中债务人因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或债权被多重转让而向原债权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人提出对让与人的重大抗辩而增加债权受让人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

若有约定不明的情况,关于债权转让是否存在对价及具体对价金额,应考量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在债权转让前的交易往来及双方关系、债权价值等因素。

一般而言,在商事主体之间,债权转让行为大多作为偿债或者融资的一种方式,并非无偿让与。在受让人的债权实现过程中,让与人负有协助义务。若不履行协助义务,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审读:喻方华

 
 
 
  • 天气
▲非遗传承人与负责此次活动的老师们合影在课堂中,肖氏肖像剪纸传承人刘万讲、树叶吹奏传承人卓忠明、中国结传承人杨林娟、棉塑传承人罗晓琳、谢氏核雕传承人胡堂山、麦氏奶茶传承人余庆池、锔瓷传承人方瑞华、广东口哨传承人伍达泽、脸谱绘画传承人彭芳向师生分享了非遗故事,展示并传授非遗技艺。为更好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近日,老牌国际学校深圳国际预科学院在开学周开展了“非遗进校园”活动,共邀请了9名深圳非遗传承人为全校师生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中外籍老师对深圳非遗项目都颇感兴趣此次活动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深圳国际预科学院创始人、院长傅腾霄教授表示,学院一直都非常重视中国文化在国际教育中的价值,这次“非遗进校园”的活动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以丰富多彩的非遗体验课程为载体,以提高学生人文素养为目的,帮助同学们树立文化自信,这对推进深圳非遗、深圳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有着积极意义。
1
【原创】深圳非遗进校园,让传统文化“活”起来
同门“师兄”周杰伦曾为温岚创作歌曲高达16首,包括他们共同演唱的歌曲《屋顶》,节目中温岚也将携手满江再次唱响这首经典老歌。伍思凯、满江、温岚、赖美云将围绕“记忆中的老情歌”主题,唱响情深意浓的经典情歌,娓娓道来岁月中的爱情故事。作为金牌创作人,伍思凯曾创造多首脍炙人口的音乐,节目中他即兴演唱那些年写给别人的情歌《不只是朋友》和《一生中最爱》。
2
【原创】老情歌永远都听不够!又来4位情歌手在“流淌”舞台唱情歌
《行进大湾区》本周六晚讲述革命先烈周文雍、陈铁军的爱情故事。
3
【原创】用生命诠释爱和信仰!《行进大湾区》重现“刑场上的婚礼”
然休承石刻精冠有明,是之谓父兄之外独辟蹊径者,故余尊称休承为“艺二代”。因四字笔画多寡悬殊,休承采用朱、白相参之法:“入”、“大”二字画少,以朱文对角对称。以明代乃篆刻分水岭之故,休承此印尚有铸印遗风,刀痕不留鸿爪。
4
【原创】万事如艺︱“二代”和“小姐、大师”一样曾经都是美称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杜翔翔由黄觉、余佳淼、刘帅良、黄龄、杜天皓、成方旭、夏嫣等联袂出演,新生代电影人周文武贝自编自导的职场悬疑电影《独家头条:初露锋芒》将于8月20日上映。电影近日也正式曝光了“职场众生”版人物海报,九个角色首度同框。刘帅良饰演的周道则一脸坚毅,自信满满,他们各自在头条故事里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5
【原创】《独家头条》广深点映获赞,“职场众生”人物海报显露端倪
在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的深圳5方面47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中,展示了深圳在构建现化化产业体系方面的创新与突破。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的深圳经验,只是深圳在两年的建设周期内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而构建现化化产业体系的深圳答卷,依然在未来的考验中继续书写。在建设现化化产业体系方面为全国先行示范,即是深圳先行示范区的目标之一,也是深圳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区要承担的任务与使命。
1
【原创】为构建现化化产业体系交出深圳答卷
2011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2002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龙光伟简历龙光伟,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
【原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光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7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中,有8条是关于“五个+”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的。之所以说是“再次”,是因为此前的7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向全国推广深圳总共5方面47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读创/深圳商报评论员孙波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公布两周年之际,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高度肯定了深圳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3
【原创】深商评论 | 让每一粒创新种子都能获得生态滋养
同时坚持全民治水,构建了“政府河长+民间河长”组织体系,近年来全市共有150余名民间河长、700余名志愿者河长、10万余名“河小二”等志愿者持续开展护水巡河行动。读创/深圳商报记者彭琰“民间河长”在深圳治污攻坚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还将采购巡河必要物质,后续在巩固治水成效中继续发挥民间河长作用。
4
【原创】鼓励“民间河长”跨地域联动 ,政协委员呼吁深圳建立长效机制全民护水
政协委员常巨平在《建议》中指出,外墙门窗、幕墙、外墙砖、广告牌、空调室外机等室外构件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相关部位老化,结构强度降低,目前却没有诸如定期质量检测等制度来保障对建筑物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及时检测,致使建筑物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修缮和维护。《建议》呼吁,借鉴桥梁、电梯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构造物和设备的强制性检测制度,建立和实施民用建筑物强制性定期质量检测制度,比如年度检测制度,对建筑物及其室外门窗、幕墙、外墙砖、广告牌等进行定期质量检测,检测、修缮和维护费用可由本体维修基金或物业管理费支出,法律义务由业主承担,实施由物业服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执行。提案办理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对建筑物及其构件、外挂物进行定期的检测是保证建筑物使用安全的根本措施,也是防止高空坠物的一项根本性措施,该局正在努力将此要求以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
5
【原创】主动出击排查隐患预防高空坠物,深圳市政协委员呼吁室外构件定期质检
 
E办事
  • 办事八达通
  • 生活八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