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孟广军
燕女士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有人网上售卖猴子,谁知道前后转账4680元货款和运费押金后,还是被卖家拉黑了。近日,罗湖检察院对被告人徐某提起公诉后,罗湖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0年1月4日,燕女士在某二手货网络交易平台闲逛时,看到有人售卖猴子的信息,拍摄的小视频里小猴子抓耳挠腮,十分活泼可爱,让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家里可以合法养猴子吗?”她立刻添加卖家的微信“宠物猴专营店”询问,卖家回复只要有养殖许可证,就可以在家里养猴子,随即发来一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照片。
为了多学些养猴子的知识,燕女士又询问养猴的注意事项,卖家回答:“刚到家的猴子不能洗澡,如果觉得比较脏,可以用毛巾蘸温水擦一下……”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后,燕女士咨询猴子的价格,卖家回复2000元包邮,她很爽快地微信转款2000元过去,并附上自己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次日上午,卖家发过来一个航空箱和货运单的图片,要求燕女士先行缴纳运费2680元作为押金,等确认收到猴子后,再将押金原路退回。燕女士听到后有点糊涂,包邮怎么还有押金,而且还这么多。可是卖家口口声声说他们办理空运也需要交押金,还把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发了过来。燕女士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相信,将钱转了过去。收到钱后,卖家信誓旦旦地说现在就办理空运手续。
这一天,卖家一天都没有搭理她,直到19时多,说了一句货物快下飞机了,就再没有了消息。第三天上午,还没有收到猴子的燕女士意识到被骗,她发微信要求卖家退款,否则就报警,没想到被对方直接拉黑了。清醒过来的燕女士,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这段时间不止燕女士一个人上当受骗。
2020年6月,警方在海南省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其实我没有猴子卖,就是抓住一些人想买猴子玩的心理来骗人。”徐某交代说他在网上发布卖猴子的虚假信息后,为了显得逼真,专门寻找一些宠物猴的图片和小视频,又从网上找了宠物店的营业执照、航空货运单和身份证,用修图软件进行修改,以骗取买家信任。
徐某年纪不大,20出头,被抓住时正在向师傅学修空调,准备打工挣钱。深圳警方深入调查发现,徐某还有前科。2018年7月,徐某因为犯诈骗罪,被浙江省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9年1月刑满释放。谁知道才出来一年,他又步入歧途。
2020年9月,罗湖检察院对徐某提起公诉。鉴于徐某有前科,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且本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和情节,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