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包力 通讯员 周其丽
“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电子签收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同意!”7月13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司法确认案件,在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简称“深汕合作区法院”)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里完成,整个过程用时不到40分钟。该案是深汕合作区法院联合区党政办司法科进行的首宗通过线上对司法所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
申请司法确认的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今年3月,某公司牵引车司机与受害人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一死一伤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在鹅埠镇司法所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向深汕合作区法院申请在线司法确认。
法院工作人员立即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的司法确认申请进行在线审查,在确认符合受理条件后,第一时间进行案件受理。
法官在线审核双方当事人身份,并进行询问交流,确认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现场制作调解笔录,便即时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随即线上送达,当事人远程签收法律文书,高效便捷地帮助当事人完成了司法确认。
从申请、立案、审查到送达全流程线上操作,一个平台就连接起了当事人与法院双方,整个过程用了不到40分钟,达到实现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结从纠纷受理到司法确认所有事项,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纠纷解决成本,有效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在线司法确认案件高效完成,得益于深汕合作区法院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的完善。一直以来,深汕合作区法院始终在便民利民举措上下功夫,借助信息化技术,高起点、高布局设立了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
该工作室集现代科技、人文关怀于一体,可通过远程视频的形式,便捷、高效地为当事人完成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是推进诉源治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接下来,深汕合作区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整合纠纷解决资源,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关、调解组织、社会公益团体等协调联动,切实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作用,凝聚纠纷解决合力,增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深汕合作区诉源治理的社会化水平。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