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佛山记者 段煜第
记者7日从佛山市南海区政府网获悉,该区近日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从7月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该办法旨在通过扶持政策吸引生物医药生产项目、机构、科研平台落户佛山市南海区,形成生物医药产业集聚,推动辖区内生物医药领域的研发创新和行业发展,促进佛山市南海区生物医药科技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医药产业是支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基础,是具有较强成长性、关联性和带动性的朝阳产业,在惠民生、稳增长方面可发挥积极作用。此次发布实施的新办法,适用于在佛山南海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生物医药相关领域研发、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关生物医药机构、相关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和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其他对象。
该办法将覆盖生物医药产业的三大领域,分别为医药技术应用领域、医药产业服务领域和特色产业及机构领域。此外,经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好的生物医药领域项目,也属于产业扶持的范围。该办法将大力支持生物医药产业落户佛山市南海区,并在各方面给予相应的扶持奖励。在投资奖励方面,将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佛山市南海区新建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产业范围的项目,自新建之月起3年内的实际投入生产经营类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扶持,每家企业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亿元。
在租金奖励方面,佛山市南海区将对新成立或新迁入南海区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产业范围的省级以上孵化器及加速器给予租金补贴;对实缴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产业范围的新成立或新迁入南海区企业租赁办公场所或厂房的,按其实际租用办公场所、厂房的建筑面积给予企业租金补贴。
佛山市南海区积极推动产业化发展,将对辖区内企业新购买药品注册证书(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化学药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并在辖区内进行产业化的,按照购买费用和实现该新药产业化实际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产业化奖励。此外,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成立或新迁入佛山市南海区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产业范围并在营业执照签发(变更)之月起3年内入库佛山市南海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南海区也将给予地方财政贡献(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按入库期进行统计)奖励。
在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创新方面,佛山市南海区将对符合办法规定的7类条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辖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和机构首次获得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批件的认证项目给予奖励。当项目达到3大项(含)以上的,给予奖励100万元;当项目累计达到6大项(含)以上的,最高给予奖励200万元;当项目累计达到9大项(含)以上的,最高给予奖励400万元。申请奖励时,若企业或机构已享受前一档次的奖励,则按两档次的差额给予奖励。
佛山市南海区辖区内企业取得新药(中药创新药、化学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1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每件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完成或豁免1期临床试验并启动2期临床后(获得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完成2期临床试验并启动3期临床后(获得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佛山市南海区鼓励辖区内生物医药企业承担国家和省各类重大项目。对获得国家或省重点支持的生物医药重大项目,佛山市连同南海区将根据项目获得的国家或省扶持金额按 1:1 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佛山市南海区还将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成立或新迁入南海区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产业范围并在营业执照签发或变更之月起3年内入库南海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给予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人员不超过10人。
审读 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