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深圳市出版业协会秘书长舒欣所言,“吴亚丁,不仅是深圳知名作家,更是一位对深圳出版业做出过许多贡献的内刊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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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陈小慧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下称《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公共住房项目和商品房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配置无障碍住房。
深圳是最早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城市之一,2009年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出台《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法制建设轨道。此次立法,《条例》站在城市发展形态的视角,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到无障碍城市建设,将无障碍理念纳入城市规划、设计、改造和管理等各环节。
《条例》将立法适用范围扩大为残疾人和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儿童及其他有需要者,让多元障碍群体更加广泛、公平地参与城市公共生活,多角度、多层次的体现人文关怀。
在出行无障碍方面,《条例》明确了无障碍住房、无障碍电梯、母婴室及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停车位的建设要求,为有需要者生活及出行扫清障碍;规定公共住房项目和商品房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配置无障碍住房;明确要求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应当为有需要者无障碍出行提供预约服务,依托志愿服务,为有需要者无障碍出行提供便利。
《条例》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定了与残疾人及其他有需要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通讯网络、信息技术、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无障碍信息交流支持和改造。《条例》还明确,残疾人可以携带服务犬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依法禁止犬只出入的场所,其管理人员应当为残疾人及其携带犬只的管理提供必要帮助,并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