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记者6月23日从深圳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局获悉,深圳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局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提醒市民如何了解、预防非法集资。
据了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市民需要注意的是,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非法集资有四种常见手法,市民需警惕: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通过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范围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深圳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局发布“四看三思等一夜”法,教市民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首先,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确定企业是否取得营业执照,还要确定其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然后,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该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最后,等一夜。遇到投资或集资类相关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