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包力 通讯员 郑乐琦
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执行,在全社会营造遵守“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持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6月10日下午,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关要求,深圳市南山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宣讲团,召开“三个规定”“四长”宣讲会。
为响应疫情防控办会要求,本次宣讲会设置5个分会场,南山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各分会场宣讲人,分不同时段为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7个党政机关的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代表开展宣讲。
宣讲团讲解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政策界限、有关典型案例、重大意义,介绍了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并向参加宣讲的党政机关发放“三个规定”资料汇编。
宣讲会议强调,当前正处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查纠整改环节要求集中整治的顽瘴痼疾之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不仅需要广大政法干警的贯彻执行,还需要全区党政机关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带头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司法权威,大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会后,各党政机关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本次“三个规定”“四长”宣讲会由区委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是南山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召开“三个规定”“四长”宣讲会,全面提升了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在全区营造了尊崇“三个规定”、纯洁司法环境、共促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一百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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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
2015年,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统称“三个规定”。
“四长”
“四长”是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负责同志。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