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记者6月16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深圳市检察院坚持与特区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全力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推出多项检察方案举措,积极服务特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与市工商联会签《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设立专门的非公经济保护联络办公室。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在办案中依法采取更加务实的司法举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采取非羁押措施812人,不诉1023人,对某药业公司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企业从案发时的停产状态,逐步成长为全国行业领军企业。开辟服务企业新路径,探索为企业开具司法证明,助力某生物医学公司顺利上市。
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高标准建设全国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发布《深圳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白皮书》。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214人,办理了“云联惠”“钱爸爸”等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案件。积极参与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引导265家P2P平台良性退出。严厉打击洗钱犯罪,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支行建立涉洗钱犯罪同步审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批捕19人,办理了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的苏某涉嫌洗钱案。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三年来共批捕1617人,起诉1609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212人,不诉62人;移送“保护伞”线索90条。成功办理了全国扫黑办首批督办的、涉案人数达155人的陈某涉黑案等一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铲除黑恶毒瘤,还社会以安宁。着眼长效常治,结合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监管、娱乐场所管理、执法规范化等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573份,有力促进了社会治理。深圳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突出维护老百姓“钱袋子”的安全
依法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44780人,起诉44237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链条,起诉6676人,办理了江某等248人网络诈骗等一批重大案件。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