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汪林丰
记者5月12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深圳市检察院近日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行动纲要》。
据了解,《纲要》对标先行示范,结合深圳实际,对一些重点创新举措和任务目标进行了全面规划,为深圳检察机关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明确了基本方向和路径。《纲要》具有如下特点:
突出以“五个先行示范”统筹示范院建设全局。《纲要》紧紧围绕“示范”这一核心要求,提出了“五个先行示范”的目标,分别是:在司法文明建设上先行示范、在完善法律监督体系上先行示范、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先行示范、在加强检察管理上先行示范、在队伍建设上先行示范。
突出以司法文明为引领。《纲要》坚持理念先行,明确要率先构建一流的司法文明。强调要以法治信仰引领社会进步,通过检察履职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成色更足,推动形成全社会信仰法治、尊崇法治的良好氛围。
突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纲要》秉持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围绕构建完备的法律监督体系、构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格局,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等领域,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
突出以人才强检和从严治检为保障。《纲要》明确要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加大高素质、跨学科和民商事、行政检察等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有计划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同时,坚持从严治检主基调,提出要率先打造检察管理现代化标杆。
据悉,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是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检察机关服务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以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持续抓好《纲要》各项任务的落实,一张蓝图绘到底,以示范院建设的良好成效,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发展完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