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征求《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一体化。发挥深圳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推进粤港澳三地企业登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实现商事登记“跨境通办”,解决港澳投资人实名认证、电子签名和电子证照应用堵点难点。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两个“探索”。一是积极探索住所申报承诺制。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经营,推动地方政府细化住所登记措施。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住所申报承诺制。一是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完善注销登记制度,对因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探索实施强制退出。探索企业歇业、撤销登记等制度。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探索建立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实施注销清税“承诺制”。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清算并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等文件。企业申请税务注销后,税务机关未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或者未将结果告知企业,企业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企业债务及税收清缴承担清偿责任的,免于提交清税证明。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企业名称统一技术规范、代理行为规范、名称文书规范,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提升近似名称分析和识别能力。实现名称库与商标、知名企业等数据库的互联共享,丰富告知提示内容,强化知名企业和商标权保护。探索建立企业名称争议网上调解机制。
在完善商事制度改革配套监管措施方面,征求意见稿首先提出的是,严厉打击虚假注册和“被股东”“被法人”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联合打击虚假注册和异常登记行为。建立虚假登记“黑名单”,将虚假登记的中介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录入数据库,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强预警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