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公嫄嫄 文/图
近日,深圳市盐田区2家企业收到了盐田区水务局开出的水事违法行为罚单。据悉,盐田区水务局认真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施行工作,为维护辖区良好的水环境、确保安全度汛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
《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0月29日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实施后,盐田区水务局迅速响应,以“依法查处一批、普法教育一片”为目标,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巡查检查,对水事违法行为重拳出击,真正把“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行动中的法”,打好打响了《条例》从严从重处罚第一枪。
盐田区水务局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排查水务工程项目、排水户企业100余家,查处违法行为两宗,处罚金额27万元,有效震慑了辖区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
2021年1月,盐田区水务局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疑似有施工项目将施工泥浆排入盐田河。接到举报投诉后,盐田区水务局迅速响应,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现场溯源发现,盐田河上游某项目工地有桩机正在施工作业,产生的泥浆直接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雨水箱涵,排入盐田河,造成水质污染。上述行为属于危及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第十八条的裁量规定,盐田区水务局于5月6日对违法单位处以23万元罚款。
另一宗违法行为是在2021年4月经盐田区水务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某地铁项目正处于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施工废水通至场内沉砂池,未经有效预处理,排至市政管网,进入盐田河。盐田区水务局以预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为由对该案件进行调查,于5月6日对该违法单位处以4万元罚款。
接下来,盐田区水务局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以河湖、排水、水土保持等为重点,持续加大对辖区范围内影响水务设施安全运行、水环境质量等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以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力,更好地发挥水行政执法在强监管中的作用,维护水法律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改善和提升辖区水环境质量、确保辖区度汛安全。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