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该函件中指出,要求河南省林业局对包括费氏牡丹鹦鹉在内的多种人工养殖鹦鹉进行标识管理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尽快核发管理证件,同时,对合法人工繁育来源、依法允许出售的鹦鹉,停止执行禁止交易措施,在政府规定的场所进行销售活动。
“拿到这个函件,我们这些养殖户都很激动,终于不用再担心违法了。”河南商丘的鹦鹉养殖户刘飞越说。
2020年9月8日,在江西某花鸟鱼虫市场开设店铺的闵氏夫妇被当地森林公安带走,原因是公安机关从其店内收缴了70余只被列为“野生保护动物”的费氏牡丹鹦鹉。顺着这条线索,江西省森林公安找到了这些鹦鹉的养殖户史玉领。
家住商丘的史玉领早年患病落下残疾,平时都是他的老伴儿刘艳勤饲养鹦鹉。闵氏夫妇案发后,刘艳勤被警方逮捕,后取保候审。
此后,包括江苏、辽宁等多地都有媒体报道,当地森林公安查获销售“野生保护动物”费氏牡丹鹦鹉事件,其来源均为河南商丘。商丘当地也有多位养殖户涉案。
商丘繁殖鹦鹉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据当地养殖户介绍,商丘的鹦鹉养殖和销售已经成为一条产业链,销售渠道通往全国。据统计,商丘共有近900户养殖户,存栏育种小型观赏鹦鹉100万只以上,其中多数为费氏牡丹鹦鹉,这种鹦鹉在商丘的出栏量占全国九成。
商丘养殖户刘飞越说,鹦鹉养殖是商丘农民养家糊口甚至脱贫致富的依靠。以他自己为例,他是个肢体残疾人,此前在理发店打工,随着年龄增长,长期站立的工作吃不消,于是开始投资养殖鹦鹉,靠着养殖工作,他能够养家糊口,还能供养孩子上学,生活衣食无忧。在养殖的同时,他也很注意防疫,每年都办理养殖许可证并接受防疫检查。
在饲养费氏牡丹鹦鹉的商户接二连三出事后,这种鹦鹉没了销路,连带着其他鹦鹉的生意也受了影响。鹦鹉滞销,但商户还要继续喂养它们,这笔开销让商户入不敷出。有的商户不忍心鹦鹉饿死,只能将鹦鹉放飞,但这些人工养殖的鹦鹉基本没有野外生存能力。
商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调研后便推动事件进展,一方面向河南省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反映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对养殖户的鹦鹉进行了统一收购,减少了养殖户的损失。据了解,这些统一收购的鹦鹉后来大部分都被放到动物园进行展览。
如今,有了国家文件的支持,商丘的鹦鹉养殖户都非常振奋。按照规定,养殖户们需要办理养殖证,同时给销售的鹦鹉加载专用标识,只要证件、标识齐全,就可以正常销售;证件、标识不齐全者,则不得销售,政府有关部门也将严格管理监督。
“我们愿意在政府的管理下合法养殖、合法销售,也希望政府加强监管,保障合法商户的权益。”商丘的鹦鹉养殖户说。现在,包括刘飞越在内的鹦鹉养殖户都正在办理相关的证件和标识手续,他们都打算在证件、标识办妥后,继续饲养销售费氏牡丹鹦鹉。
此外,江西花鸟市场闵氏夫妇案也有望取得新进展,其代理律师何智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目前已经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函件提交给检察院和法院,希望检方能够作出不起诉决定。
(原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回函商丘“鹦鹉案”
对多种人工养殖鹦鹉进行标识管理试点 依法允许出售的鹦鹉可在规定场所销售)
来源: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子渊)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