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tionid="attachment_3278304"align="alignnone"width="450"]▲陈海良作品[/caption]活动由深圳红立方主办,六书书画院承办。[captionid="attachment_3278305"align="alignnone"width="2659"]▲陈海良作品[/caption]陈海良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书法家协会草书委员会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书法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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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潘文婷 通讯员 龙司宣
近年来,龙岗区司法局坚持司法为民,着力打造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区有中心,街道有站,社区有室的三级联动、互相衔接、互相补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
4月8日,龙岗区法律援助处受理了一宗特殊的法律援助申请,申请人丁先生是一名因工伤致残的人士,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争议。区法援处从劳动者利益出发,实行速受理,速审批,速指派。同时,考虑到受援人居住在坪地街道,身体残疾导致行动不便,区法援处决定联合坪地街道司法所为受援人提供“零跑腿”法律服务。得益于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区法援处迅速协调街道司法所和社区法律顾问,于4月12日为受援人丁先生提供“上门法援”服务。
“我特别感谢龙岗区法律援助处及坪地街道司法所的倾力帮助,你们都是真真正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部门,让我一个外地的打工者切实感受到了深圳司法的温暖。”在服务过程中,丁先生动情地说道。
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龙岗区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延伸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外延,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初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服务中的获得感,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保障。
审读 : 孙世建 罗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