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黄丽兰 张凯欣 文/图
为深入贯彻政法教育整顿相关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将整顿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践能力,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沙头角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蒋哲及街道司法所负责人秉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担当,参与调解一宗因两辆机动车发生碰撞受损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并协调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及时兑付了赔偿款。
据悉,4月7日上午,吕某驾驶机动车在盐田区东海道某路段行驶时,与肖某停放在该路段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肖某的机动车损坏,吕某随即离开现场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金额迟迟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当事人遂来到交警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接到当事人调解的诉求后,沙头角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蒋哲及街道司法所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蒋哲理清思路,找准症结,分析了本案的矛盾焦点和解决难点,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分析解答。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在于该起事故中吕某撞坏车主肖某的机动车时没有通过有效途径告知对方,选择逃避和否认。而此案的难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缺乏一定的法律责任意识。
见此情景,蒋哲果断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理性处理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首先对吕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调解员入情入理的劝解下,吕某意识到自己碰撞他人机动车导致损坏造成的严重后果,表示会以诚恳的态度获得对方理解,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蒋哲安抚车主肖某的情绪,对其做思想工作,一步步稳控疏导,积极寻求赔偿数额的平衡点。车辆维修费要经过4S店定损,因保险公司不会赔付修车期间的间接损失费,所以他主张肖某提出的赔偿金额要合法合理。
经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吕某当场支付车主肖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总计2000元。至此,双方顺利化解纠纷、矛盾消除。
沙头角街道本着“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公平公正合法保护受害者的利益,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举措,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