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卓丽璇 文/图
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近日,深圳市盐田区司法行政系统正持续开展“我当调解员”活动。4月12日,盐田区司法局副局长解秋艳下沉海山街道开展“我当调解员”主题活动,成功调处一起房屋装修纠纷。海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何敬华、盐田区司法局司法科谭曦、海山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共同参与此次调解。
据悉,这起纠纷源于1万元借条,2020年年底装修方与业主签订装修合同,但在装修过程中业主临时新增了施工项目,双方未再修订合同,后装修方向业主借支1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并签署1万元借条。现装修已完毕,双方就1万元产生纠纷。装修方认为,这1万元属于项目款项且全部用于支付工人工资,无偿还义务。业主则认为,装修款已按合同结清,1万元是私人借支,装修方应归还,并打算拿着借条到法院起诉装修方。海山街道“平安志愿者”在社区排查中发现并上报此纠纷。
深入海山街道“我当调解员”的解秋艳获悉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了解到业主房屋经3个月通风后有些许墙面需要补修,水管需要进一步加固的情况后,解秋艳对症下药,向双方分析起诉利害,并向业主说明后期房屋墙面修补、水管加固将产生的费用后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12日下午,在解秋艳组织下,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该1万元属于装修项目款,装修方负责房屋装修项目的后续维修工作,并约定了保质期限。此纠纷就此了结。
盐田区司法局方面表示,基层是社会平安稳定的重心,解决群众诉求,化解苗头纠纷就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人民调解工作要努力做到诉求服务在身边、化解矛盾在源头、问题处理在基层。“我当调解员”活动既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也是进一步深入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