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胡金花 刘焕林 梁农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残障人士的出行便利和出行安全,近日,龙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组织开展了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工作。
一、开展走访座谈,制定工作方案
2021年3月始,龙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就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一方面,与区残联开展专项座谈,了解当前我区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建设情况、维护现状、管理难题等,摸清了无障碍出行设施的整体概况;另一方面,搜集整理无障碍通行设施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等内容规定,在整合各项信息和线索的基础上,制定出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龙岗区、大鹏新区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时间阶段、职能安排、检查对象、检查内容等各项工作,其中,该专项行动从2021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搜集资料,制定工作方案,二是现场检查,线索受理、立案;三是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开展监督,约谈相关单位,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四是开展工作总结。重点针对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学校、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并明确了对龙岗及大鹏新区各个街道的抽查范围、抽查距离等排查方式,方案的制定落地,为全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建立了行动指南。
二、联合职能部门,启动专项检查
2021年4月8日,龙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小组邀请了深圳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相关负责人一起到坪地街道进行实地走访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地无障碍出行设施存在设计缺陷,设施缺失、破损、维护保养不及时等影响残障人士出行的安全问题。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工作人员将进一步核实,并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如经进一步审查,相关单位确实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龙岗区检察院将进行立案审查。
三、总结提升经验,全面开展专项检查
龙岗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坪地街道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全面总结实地检查经验,继续深化职能部门联动,建立更为专业的工作小组,明确更为合理的检查地点和查看重点,制定更为准确的检查标准,以进一步细化完善专项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对龙岗区及大鹏新区十四个街道开展全面深入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准备。
龙岗区检察院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要求,坚决站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一线,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高标准要求,立足检察办案职能,开展公益诉讼行动,积极为广大市民朋友创造温暖、人性、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建设幸福龙岗,推动“双区”建设增添检察力量。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