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赵川 李丹 通讯员 罗君 陈婉滢
记者4月6日从宝安团区委获悉,第三届“宝安青年五四奖章”已经开始申报。
据悉,为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团结、引领和动员全区广大团员青年
继承和发扬共青团优良传统,为宝安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践行“双区驱动”重大战略机遇下的“三大新使命”和加快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凝聚起磅礴的青春力量,团区委、区青年联合会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开展
第三届“宝安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于4月14日(星期三)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电子版报政务邮箱纸质版邮寄至宝安团区委。
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
个人奖项评选条件
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1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出生),在宝安工作、学习的宝安青年。
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在省市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如在高质量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能够向广大青年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集体奖项评选条件
集体成员以在宝安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集体成员均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在省市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如在高质量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
集体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带动性。
评选工作程序
各单位提名或个人自荐—基层团组织初审—团区委复审—考察—公示—确定人选—集中表彰。原则上授予10名个人“宝安青年五四奖章”和5个集体“宝安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