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记者3月29日从光明区检察院获悉,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着力点,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制定了十八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据了解,光明区检察院出台十八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包括:
1.做为民服务“播音员”通过“两微一端”让群众及时了解光明区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情况,并加强普法宣传;
2.做为民办事“服务员”加强来访群众车辆停放、办事等候等服务保障工作;
3.优化案件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律师阅卷最多跑一趟;
4.设立便民指示牌在南凤派出所检察院办公区设立便民指示牌,为民指路;
5.制作业务办理流程图避免当事人操作时错填、漏填资料;
6.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7.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讲座为辖区企业宣传普及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刑事合规制度等相关知识;
8.编印12309便民手册方便群众了解检察院控告申诉流程;
9.开展无障碍同行专项检查督导无障碍设施合规适用,满足群众需求;
10.开展窨井盖专项检查消除窨井盖问题隐患,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11.帮助困境未成年人求学协调各职能部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的受教育问题;
12.畅通司法救助渠道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
13.开展校园欺凌防范工作开展《预防校园欺凌》进校园专题普法工作;
14.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解读》进校园专题普法工作;
15.开展性侵害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性侵害》进校园专题普法工作;
16.开展专项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宾馆、网吧、酒吧等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17.推动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有效地回归社会;
18.开展被侵害被害人和解专项工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害人双方和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