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彭琰
“要扫除提案工作文牍主义”“提案委要从大包大揽中跳出来,成为提案工作的平台搭建者、规则制定者、质量把关者和信息发布者”……3月17日,深圳市政协在宝安区召开现场会,推动《深圳市政协清单式提案工作标准》(以下称《标准》)在全市落地实施,进一步推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圳市政协主席林洁出席会议,常务副主席、秘书长刘润华主持会议。
作为全国第一部提案工作地方性标准,《标准》于2020年12月1日实施。据悉,《标准》汇集了深圳市政协关于提案工作的18份文件的核心要义,是提案工作制度的“一本通”。具体而言,《标准》借鉴了会计工作中的“记账”和“对账”方式,将提案建议与落实事项一一对应,建立明确清晰的提案工作清单,实现量化评价,作为办理单位绩效考核以及提案评优委员考核的重要依据,着力解决提案办理“认认真真走过场”等问题。
按照《标准》,提案办理过程可通过数据呈现。比如,2020年立案提案427件,提出建议意见1525条,共办理落实事项5157项。其中,当年完成事项2655项,平均每件提案约6.22项;当年推动工作1700项,平均每件提案约3.98项;明年待落实事项802项,平均每件提案1.88项。《标准》的一大特色就是借助数字化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各项数据和分值,评价和考核更加精准且可追溯、可量化,减少评价考核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让提案人和办理单位更有压力。
“清单式提案工作法”这一深圳模式,是用标准的方式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是新时代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探索创新的重要成果,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了政协力量。据悉,深圳市政协党组还把今年确定为“政协工作质量年”,以项目化的方式明确了56项重点工作,提出了79项制度的“立、改、废”任务,争取在两年内初步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政协工作制度体系,着力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宝安、福田两区政协介绍了试点情况,其他兄弟区政协进行了交流发言。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