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高凯文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激发企业主体科技创新
龙华区发布《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1年创新载体项目申报和受理工作的通知》
最高资助3000万元
上读创政策解读
最新政策红利不错过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可以申请国家、省、市创新载体配套资助,区级创新载体资助,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奖励和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资助。
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国家、省、市创新载体配套资助的单位应属于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创新载体应在上级资助经费到账后2年内且项目通过验收前提出申请;上级部门有约定项目执行期限的,申报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6个月前提出申请。
申报区级创新载体资助的单位应属于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申报单位还需满足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且验收合格的要求。
申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奖励的单位应属于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申报单位需在申报之日前2年内成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
申报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资助的单位应属于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上。申请企业创新能力培育资助的企业,需参照《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型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工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建设内部研发机构,并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向政府统计系统报备设立研发机构,并经统计部门审核首次纳入统计。申请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资助的企业,需已参照《通知》要求对内部研发机构进行提升。
资助标准
一、国家、省、市创新载体配套资助
申请单位属于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可获得国家级资助金额的50%,最高3000万元的配套资助,并可一次性获得场地装修费的50%,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累计最高800万元。
申请单位属于广东省、深圳市级创新载体的,可分别获得广东省、深圳市级资助金额的50%,单项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助。申请单位属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的,还可额外获得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的50%,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累计最高200万元。
二、区级创新载体资助
申请单位属于评审通过的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可获得建设投入的50%,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奖励
申请单位属于近2年内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可获得建设已投入的50%,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其中,建设投入包括购置仪器设备、专用软件及其更新改造、实验耗材、人才引进培养、知识产权申请维护和交流合作等费用。
四、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资助
申请单位属于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上、5亿元(不含)以下企业的,可获得内部研发机构建设投入的30%,最高100万元的培育、提升资助。申请单位属于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以上企业的,可获得内部研发机构建设投入的40%,最高150万元的培育、提升资助。
申报流程
各项目申报时间如下:
1.国家、省、市创新载体配套资助项目全年开放申报;
2.区级创新载体资助的申报时间为2月1日9:00至4月30日18:00;
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奖励的申报时间为2月1日9:00至4月30日18:00;
4.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资助预计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29日。
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时间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45377)申报项目。如有问题可拨打官方电话21044903、23332246咨询。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