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时间为轴线,全景式记录了2020年武汉、湖北及全国人民的抗疫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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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通告。
通告中强调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优化租赁住房积分入学政策、推进“商改租”试点、实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等条例。
重点条例整理如下:
1、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包括新增建设用地中安排一定比例租赁住房用地。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与村集体股份公司、原村民合作,通过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提供租赁住房。
2、逐步推进租赁住房在积分入户政策中与购买住房享受同等待遇。在加大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的同时,优化租赁住房积分入学政策。
3、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租赁支持力度,落实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4、加强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引导。完善房屋基础信息和租赁合同管理,强化保障措施。
5、推进“商改租”试点。市住房建设部门制定“商改租”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商改租”的改建条件、改建要求、改建程序以及相关监管要求。
6、实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在本市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本市商业银行网点设立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收取租金和押金。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