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童倩 高凯文 洪泽龙
年底截止!
单项最高1000万!
宝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关于
开展2020年宝安区知识产权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宝安区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企业
即日起可预约申报
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在宝安区依法设立、依法纳统、依法纳税,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企业,具体项目要求如下:
(一)优质企业奖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报优质企业奖励:
1、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称号的;
2、获优秀商标代理机构或获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类企业;
3、取得专利代理资质,上一年度内代理的专利申请量达到2000件且发明专利代理量达到200件的专利代理企业;
4、上一年度内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且知识产权服务收入占比须在70%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
(二)经营发展奖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报经营发展奖励:
1.首次纳入宝安区统计库:企业为2019年度首次新增纳入宝安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企业;
2.2018、2019年度均纳入宝安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企业,且经营增长。
(三)专业活动补贴
知识产权服务企业举办的峰会、论坛、学术会议等经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支持,且峰会、论坛、学术会议需在宝安区举办。
(四)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报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1.规模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或符合《宝安区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项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优质企业;
2.申报主体2019年度在宝安区租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及配套用房)并实际经营。
(五)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报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1.符合《宝安区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项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优质企业;
2.申报主体2019年度在宝安区购置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及配套用房)并实际经营。
补贴标准
(一)优质企业奖励
按照其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区级财政贡献全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经营发展奖励
对于首次新增纳入宝安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可以一次性获得10万元的经营发展奖励。若企业在2018和2019年度均被纳入了宝安区统计数据库,且经营增长,则可获得上一年度区级财政贡献金额增量的50%,最高300万元的经营增长奖励。
(三)专业活动补贴
按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承办单位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对由区政府作为指导单位举办的,按实际投入费用的100%给予主办单位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按照企业在宝安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及配套用房)的上年度租金总额的20%予以补贴。对优质企业,按照上年度租金总额的50%予以补贴。年度每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
(五)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对优质企业上年度在宝安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及配套用房)的,按照实际购房价格的10%,予以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购置补贴。
注意!可预约线上办理
申报企业在今年12月31日前,可通过“宝安行政服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预约方式:通过“宝安行政服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深圳市统一预约——选择对应的政务大厅——在线预约——选择综合业务。
预约流程
第一步:关注“宝安行政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深圳市统一预约”——进入大厅列表——选择预约办理的大厅——点击“进入
第二步:选择“在线预约”——选择“综合业务”——选择预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