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2020年“双十一”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货不对板
来源:深圳商报 2020年12月02日 版次:A09
【深圳商报讯】(记者 董思)直播间宣称的琥珀手串,到货后变成玻璃手串?昨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以下简称“宝安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消费投诉分析,“双十一”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货不对板虚假宣传等方面。
投诉分析显示, 2020年11月1日-11月25日,市消委会收到有关“双十一”网络购物的投诉201宗,宝安市场监管局收到有关“双十一”网络购物的投诉111宗,共计312宗。有关“双十一”网络购物的投诉中,直播购物投诉9宗,占比2.88%,非直播购物投诉303宗,占比97.12%。
有关“双十一”网络购物的投诉主要涉及到以下平台:天猫138宗;淘宝47宗;京东32宗;拼多多8宗;小米商城6宗;飞猪5宗;苏宁易购4宗;华为商城4宗;唯品会2宗。
主要投诉问题为:直播购物问题,消费者主要反映带货主播夸大宣传、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到的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宣传误导问题,消费者主要反映商家网页宣传的商品属性或者价格与实际不符,误导消费;优惠问题,消费者主要反映,“双十一”期间商家的优惠券无法使用,商家未公示优惠券使用规则。还有,商家虚假宣传免单活动,消费者对于商家公示的免单名单的真实性存疑;价格问题,消费者主要反映,“双十一”期间商家承诺提供保价服务(在相应时间段内提供价格保障服务,若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在该时间段内商品降价商家可退差价),实际上保价服务有使用限定规则,消费者事先不知情,以及“双十一”期间商品降价后商家不退差价。
有消费者投诉称,“双十一”期间在“深圳市对庄科技有限公司”的直播间看到主播宣传琥珀手串,到货后发现商品是玻璃手串。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目前直播购物盛行,消费者应当理性选择直播购物,多渠道了解商品性质,不盲目跟从网红带货;福袋、盲盒随性大,避免盲目下单,避免一次性花费过多金额。购买时应当看清商家规则,留存商家宣传截图等相关凭证;在购买具有保价服务的商品时,应当事先和商家确认保价服务的细则,如后续使用优惠券价格更低商家是否会退还差价,留存商家有关保价协议的证据;商家的“0点秒杀”“免单”活动噱头多,应理性选择该类活动,认清商家的活动规则,下单时留存相关凭证以便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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