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徐丽 通讯员 黄继业
为深入践行“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针对加油站分布点多、面广和危险废物量少等特点,积极纾解疫情期间企业面临的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危险废物收运成本和处置难等问题,积极试点“集中采购”式签订处置合同。
9月21日下午,中石化(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公司)与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环保公司)就全市118家中石化自营加油站(其中福田12家)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在中石化公司会议室举行,中石化公司与深圳环保公司达成集中收运、集中服务的协议。此举有利于收运服务提升规模化、专业化、优质化水平。
在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充分协调下,双方就收运模式和计费标准达成一致,由深圳环保统一负责收运处置全市中石化自营加油站危险废物,现场双方签订《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实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在集中采购模式前,危险废物收运服务存在小散弱等现象,不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环保水平。中石化公司负责人表示深圳地区118家自营加油站分布较为广泛,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滤芯、含油废水、废燃油宝空瓶等少了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置一直是困扰他们的一个难题。经过反馈后,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非常重视,多次协调他们和深圳环保公司,最终在双方就危险废物处理问题达成高度一致意见。
深圳环保公司负责人讲述了公司在危险废物收运、处理及处置方面情况,该公司从事危险废物经营30多年,有能力处置41类危险废物,为综合类单体处理规模全国第一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
在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的协调指导下,将创新合同服务、运输和处置模式,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专业化管理经验。 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协议的签约表达了高度的肯定,特别是现阶段辖区小微企业普遍反映的危险废物合同签订难、处置难、处置成本高的突出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通过本次“集中采购”式合同签约,为解决辖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提供了新经验模式,该局将继续推进辖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集中采购”式的处理模式,同时建议中石化督促辖区加油站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示范样板。
深圳环保要按照合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辖区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时安全处置。为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该局与中石化和深投环保适时开展党支部共建活动,共同促进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形成“福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