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周媛媛
8月25日,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遂文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并正式发布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权威消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将于11月1日开始,我省选聘约60多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通过“广东智能普查”微信公众号数字化管理,佩戴统一证件上门入户登记,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据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为编制“十四五”规划,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重要信息支持。
据介绍,此次普查将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数据直接实时上传至国家,有效杜绝中间环节可能受到的人为干扰,数据传输过程全程加密,保证公民个人信息不在互联网通道泄露,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普查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身份证号码,向精细化普查方向迈进一大步。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允许大家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则在普查员入户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入口。
对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市民对其目的性提出疑问——是否为征收房产税做准备?对此,朱遂文回应道,住房项目并不是这次普查新增的项目,普查登记住房信息是为了更好地了解人口居住状况,并不是当作今后征收房产税依据,是为了改善人口居住条件提供依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朱穗文提醒,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第三十六条规定,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人口普查,该局还制定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普查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地区采取不同的普查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期间,要求普查员工作时要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切实做好入户登记的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