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宝安司法 文/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提升社区矫正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积极行动,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组织“专题式”学“法”
6月24日,宝安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詹文烈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社区矫正法》,围绕《社区矫正法》立法背景、部分重点法律条文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和讨论,引导全局上下主动学法,达到学习全覆盖,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水平。
宝安区各街道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学习研讨会,重点学习《社区矫正法》全文和《社区矫正法释义》,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全力应对新法实施后的新挑战,成为会用法的“内行人”,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社区矫正专业队伍。
电台“直播式”说“法”
宝安区司法局通过宝安广电“法治宝安”栏目向听众介绍《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意义、亮点内容及施行时间。同时,借助以案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宝安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具体举措和初见的成效,让广大市民对社区矫正工作有更深刻的认知。
宣传日“摆摊式”送“法”
为提高《社区矫正法》的社会知晓率、关注度,切实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环境,宝安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各街道司法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工作者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方式,让广大群众对《社区矫正法》的内容、性质、目的、措施等有了初步的了解,有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截至目前,宝安区共计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线上+线下”双模式传“法”
宝安区司法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线上讲堂+线下集中教育学习,同时通过微信群转发社矫法相关解读,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纪律,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在矫意识,有效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治的工作质量。
目前,该局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题集中学习12场次,累计参加923人次,累计发放《社区矫正法》教育读本600余册。
学习宣传是贯彻实施的基础。据了解,宝安区司法局还将继续积极谋划,采取线上线下多载体多方式,把学习、宣传和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继续引向深入,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增强群众学法、遵法守法意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