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9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涉及广东的27项督查激励措施中(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开发、免督查3项不涉及),广东获激励22次、并列全国第一,获激励项数18项、并列全国第二,获激励次数和项数在沿海发达省(市)中均位列第一。
记者从省政府督查室了解到,广东获督查激励事项中,从获激励地方(省、市、县(市、区))看,以“广东省”整体获激励6次,地市获激励10次(广州市6次,韶关市2次,深圳、江门市各1次),县(区)获激励6次(广州市南沙区2次,广州市白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园区,深圳市龙华区、湛江市遂溪县各1次)。
从省牵头部门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4项,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的各2项,省科技厅、工业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牵头的各1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共同牵头的1项。
省政府督查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2019年度督查激励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上下认真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深入做好“六稳”和“1+1+9”工作部署、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具体体现和积极成效。
“每一项获激励事项,国家均相应采取资金、项目、改革试点等‘真金白银’奖励支持措施。”该负责人表示,获得督查激励的地市和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用好用足激励措施,确保激励政策、资金、土地等“用在刀刃上”,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
同时,要以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为契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