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杨凡锐
日前,白石洲地铁站D出口附近铺面租户反映,因大房东与二房东之间的租赁争议,他们目前遇到不知应该找谁签约的难题。
南山区白石洲中路东与深南大道南部,散布着博纳家居广场及多家琴行、餐企、五金店、小卖部、停车场等,生意好时人流攒动。
据租户介绍,涉及争议的物业,是南山区白石洲原“未来时代”主体檐廓、主体广场、停车场、卡丁车场、停车场出口空地房及临街176号-200号临街商铺的房屋(简称“租赁房屋”)等。因大房东深圳万利加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万利加”)与二房东深圳博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博耐投资”)的租赁合同均已到期,大房东要求各位租户重新与其签约。
二房东博耐投资则告知租户,该函所述与事实不符,与法律冲突。该函称已到期的租赁合同是指博耐投资与万利加签订的原合同,与万利加的原合同承租权也仍在继续履行中。租户一直是与博耐投资签订的租赁合同,只有博耐投资才有权收取租金。
博耐投资方丁经理介绍,租赁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应继续履行,万利加无权收回场地另租售他人。博耐投资和万利加对租赁场地的争议,与租户无关。
记者联系万利加一方了解到,博耐投资与万利加于2008年就租赁房屋签订了租赁合同关系,又在2013年至2018年续签合同,后又在2018年-2019年续签1年不定期合同。博耐投资曾投入资金加以改造。在租赁合同于2019年8月31日到期后,双方一直没有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并重新签署新的租赁合同,双方租赁关系已变成不定期租赁,所以大房东有权随时单方终止租赁关系。
据双方沟通,到2019年底至2020年初,双方就是否续租出现分歧,后受疫情影响持续至今。博耐投资已将万利加等公司诉诸法庭,并收到南山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
万利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东本回复,关于优先租赁权问题,其认为博耐投资是不享有优先租赁权的,因为根据双方的书面租赁合同约定,博耐投资应该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提前三个月通知才享有,但博耐投资一直没有主张优先租赁权。即便博耐投资主张其享有优先租赁权,认为万利加侵犯了它的权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不能因此对抗万利加的所有权,因为这会对万利加造成较大损失。
深圳律师华教盛表示,优先租赁权是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博耐投资的优先权要求确实不会影响业主和租户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若有异议和损失可以向业主方请求赔偿。如果业主方的陈述是真实,未续签租赁合同的话,成立不定期租赁,业主是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二房东如果有装修等损失,可以向业主方主张。对于承租人而言,应向业主方查看相关合同。如果确实二房东未续签合同,则业主确实有权随时终止。租户应和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因为二房东的转租权来源于业主,如果和业主的租赁关系终止,则二房东没有转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