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潘咏 刘育銮
4月3日,坪山区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圳市坪山区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实施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促进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坪山区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出台《实施办法》 《意见》,将通过从落户、开办、门票、场馆定级、藏品品质、事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扶持,有利于充分挖掘在地文化,打造属于坪山的特色文艺品牌,擦亮文化名片,提升坪山城区文化软实力。
首创“全域博物馆”模式
针对坪山区现有非国有博物馆数量偏少、博物馆事业发展潜力有待挖掘等现实问题,《实施办法》的制定,旨在通过从落户、开办、门票、场馆定级、藏品品质、事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坪山区现有非国有博物馆进一步规范场馆建设管理,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和效益,同时,吸引众多有水平、有能力的非国有博物馆落户坪山,推动建设非国有博物馆集群区,促进坪山区文化事业和文博企业的创新发展。
记者了解到,坪山区在全市率先提出将博物馆空间覆盖至全区,致力于把整个坪山区作为一个大的、“无围墙”的博物馆来打造,而其中又散落分布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个体博物馆。《实施办法》鼓励充分挖掘利用好在地生态自然景观、历史建筑遗存、品牌工业制造、创新发展空间等丰富的本土资源,扶持发展具有坪山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
同时,《实施办法》在明确扶持对象覆盖了已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新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新迁入非国有博物馆以及非国有博物馆集群化运营机构等四类主体,在全面覆盖的前提下,针对场地空间载体、藏品数量品质、展厅面积、场馆定级、运行评估等指标差异,分别给予梯度分明的扶持额度。通过集群的方式,打破当前传统单体博物馆的限制,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形成集聚组合,共建共享,促进小型收藏、展示的主体实现优势资源的整合利用,达到1+1>2的规模效应,实现公共文化需求的多样性供给,将规模化的博物馆群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发挥到最大。
在成立行政区后,坪山区积极探索出“文物保护+文化服务/文创空间”的创新路径,成功范例就是以大万世居、文武帝宫、南中学堂等为代表的“坪山城市书房”品牌。《实施办法》继续全面推广“文物保护+文化服务/文创空间”模式,鼓励在遵守文物、历史建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托本土传统特色风貌优势,活化利用产权清晰、位置适宜、条件成熟的文物历史建筑,打造更具历史文化内涵的非国有博物馆,并给予最高可达70%的开办扶持,将有效盘活区域历史文化资源,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对辖区文物保护利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促进文物保护与城区建设实现统一的良性发展。
《实施办法》对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全方位扶持,除了设置传统落户开办扶持、门票补贴、临时展览补贴外,还增加场馆定级及藏品品质奖励、事业发展扶持等,并且创新性地将非国有博物馆集群化运营机构纳入到扶持范围,对于牵头发展、打造博物馆集群的运营管理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同时,从前期落户开办所需的场地租赁、改造装修、设备购置,到后期运营时期的物业管理、评估定级、事业发展等,全链条、各环节都安排给予一定的扶持。
“1+N”体系推动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
记者看到,《意见》明确提出将陆续加快推出文艺创作生产、名家工作室建设、创作基地培育以及文艺社团发展等系列配套扶持办法,形成全面的“1+N”政策体系。从内容上实现全方位、多元化的格局,形成以重点精品为引领、以品牌创新为核心、以阵地建设为基础、以人才队伍为关键等系统内容,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可操作性,确保政策的落地生效。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实施全方位扶持,确保政策落地生效,比如为艺术驻地创作提供创作场所、经费补助、展示平台等实践空间和相应保障。同时,倡导多主体参与,激发全民文艺创作热潮,注重传承创新,体现坪山在地特色,通过开展“影像坪山”“微聚坪山VirtualPingshan”等活动,创新传播和推广城区文化,让坪山的创新文化、特色文化“走出去”。
《意见》紧紧围绕平台、阵地、人才等文艺创作关键元素精准发力,不断提升文艺创作生产能力,坚持“引才”“育才”“用才”并重,制定文艺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办法,探索聘任国内外知名文艺家,推广“名师带学徒”模式,建立高校文艺人才培训基地和示范专业点,形成“文艺领军人物+青年文艺人才+文艺储备人才”三大主体梯队,为精品创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意见》提出文艺精品创作“五个一批”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打造文艺创作基地、扶持文艺名家工作室,发展文艺社团,培育文艺人才,相应地提出全面实施促进文艺精品创作“十大计划”,并在每个计划的总体统筹下分类提出具体的创作任务,着力提高重点文艺产品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以工程化、项目化的方式扶持发展推动一批具有品牌性、地域性的文艺创作项目落地,激励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的文艺原创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