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刘娥 陈小慧/文 钟华登/图
从今日起,《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正式实施。
12月31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科协联合举办的《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在市民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骆文智,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科协主席蒋宇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王立新,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璞等出席启动仪式。
《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共七章八十一条,在建立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科普基地管理体系、建立科普标准体系和监测评估制度等十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
Δ启动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主持。
根据《条例》规定,每年九月第三周为深圳科普周,还将建立科学传播首席科学家制度。《条例》还规定,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可获得纳税优惠。此外,《条例》在完善科学技术奖励体系、建立发布科普资源名录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并提出建立科普标准体系和监测评估制度。
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骆文智。
骆文智在致辞中强调,《条例》从法治层面为现阶段我市科普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抓好学习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环境。他表示,要突出实招实效,推进《条例》依法全面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建立多主体的科普服务协同机制,提供有针对性的科普服务,增强公众参与科普的获得感;要强化监督检查,努力保障《条例》更好贯彻落实,推动我市科普工作再上新台阶。
Δ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洁。
林洁在致辞中表示,《条例》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成为深圳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机遇,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的筑基工程。
Δ中科院院士,科技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徐冠华。
中科院院士,科技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徐冠华应邀出席。在专题讲座中,徐冠华充分肯定深圳在科普方面做的重要探索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