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罗凯燕 通讯员 杜雪华 文/图
10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发布最新一期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资格认定检查公告。其中,广东省共12家机构通过认证,深圳市共7家。据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的获得,是一所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标志着相关医院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药物临床试验水平。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此次我市新获准药品临床试验的机构共7家,分别是: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深圳爱尔眼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
记者在松岗人民医院获悉,该院2018年7月启动GCP筹建工作,期间,聘请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方翼教授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名誉主任、学科带头人,全面指导GCP的建设工作。在方翼教授的指导下,完善组织架构,成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药物/器械伦理委员会,制订GCP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SOP),为GCP的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积极举办国家级、省级GCP培训班、选送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和邀请院外知名专家莅临我院指导,多次举办院内培训,共举行GCP相关的培训36场,培训1000余人次。
2019年5月,松岗人民医院委托中关村玖泰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创新联盟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和六个专业组进行临床试验能力评估,评估专家组出具了综合评定意见,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评估。
2019年8月14-15日,该院接受了NMPA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专家组的现场严格检查,并得到检查专家组的一致好评。通过一年多的筹建,在全院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19年10月31日,该院终于喜获GCP资格证书。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此次认定的专业为呼吸、消化、心血管、泌尿、妇科、小儿呼吸科。今后,医院将严格遵循"GCP"原则,秉承科学与伦理,保护受试者权益的原则与要求,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建立符合国际规范和数据互认共享的药物和医疗器械等临床试验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平台,为国家药物和医疗器械创新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