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夏和顺
△丁学良教授近影
10月12日,第三届珞珈智库论坛在武汉大学举行,深圳大学特聘教授、深圳大学中国海外利益研究院学术主导丁学良出席论坛,并发表了题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本定位:治理的前提》的主题演讲。丁学良认为,应该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结构、发展水平、法律制度、周边安全状况等进行认真仔细分析,以降低中方投资风险。他将“一带一路”项目风险要素分为6大类,并将触发风险的机制分为7种,并对如何防范及应对中国的海外经营风险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提出政策建议。
△丁学良教授发表主题演讲
丁学良的主题演讲基于两个研究项目:上世纪90年代末所做的“第一、二、三波海外投资与中国新一波海外投资比较”;2018年启动的“IBIR(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风险分析预告”。丁学良说,“一带一路”沿线介入的国家越来越多,目前至少已有126个,对这么多国家进行仔细的、全方位的分类虽然困难,但至少应该重点地对包括政治体制、经济结构、发展水平、法律制度、社会结构、宗教传统、周边安全局势等要素进行认真研究,因为它们可能严重影响这些国家涉及“一带一路”项目的风险程度。
△出席珞珈智库论坛专家学者合影
他就目前已经暴露的较大案例,将“一带一路”项目的风险要素(出问题的部位、环节)大致分为6大类:投资方把自己在国内积累的操作方法移用海外;投资方作为代理人而非所有者,对资金不精打细算;投资项目操作者有超出投资项目之外的目的或动机;项目所在国急于产生“绩效”;项目所在国决策者有贪腐的打算;项目所在国合作方操作者有意设置陷阱。由于上述多种原因,项目投资方与所在国合作方极的具体操作者极有可能形成共谋,达到各自潜在的目的,而让所有者付出沉重代价。
△丁学良在武汉大学老图书馆前留影
丁学良说,就目前我们能够观察到的较大案例来说,“一带一路”项目遭遇撤销、半修改、暂停、规模缩减或重签合约的触发机制大致有以下几种:因为项目所在国的政党竞争或政权变更(如马来西亚、津巴布韦);因为所在国的族群冲突或地方分裂倾向(如缅甸,甚至巴基斯坦);因为所在国的文官政府与军情系统的矛盾冲突(如菲律宾、印度、以色列);因为所在国家的财政严重不足甚至破产(如斯里兰卡、委内瑞拉、马拉维);因为所在国的民众抗争事件(如柬埔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因为所在国的法规缺乏弹性(如波兰、澳大利亚、匈牙利、塞尔维亚);因为有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IMF等)关注项目并直接介入。
△丁学良向武汉大学经济学院赠送图书
丁学良说,上述几类海外经营风险的触发机制,老牌的发达经济体都曾不同程度遭遇过,而越往后期它们发展出来的应对方法大部分有经济理性主义的支撑,近年来又增加了劳工权益和生态环保文明的标准,这些都值得我们参考。我们发起的“一带一路”倡议中的独资/合资项目,应该参照和吸取老牌发达经济体海外经营的历史经验教训,推出在发展中国家有持续可行力的、同时在发达世界亦具有国际治理正义性的一套规则,即建立我们中国自己的有共信力的治理方式。今年大阪峰会通过的“G20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原则”,也应该成为我们的参照。
丁学良总结道,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各种类型国家的项目经营,最根本的是要应明了“基准线”——对综合状况上等的国家要与当地标准持平;对于综合状况下等的国家,要尽量往上提升;对综合状况中等的国家要稍微高抬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