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戴广军 刘淑芳 通讯员 邹呈娣 张贵
8月21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召开党工委会(扩大)会议,深入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研究深圳第“10+1”区参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域的系统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强调,在深度参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国家战略的过程中,全区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加快产业项目建成投产,也要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同时,要再鼓干劲、再添措施,扎扎实实把深汕合作区规划好、建设好、发展好,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深汕力量。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产耀东表示,《意见》在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专门写道“创新完善、探索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也提到深汕合作区,为正处在起步爬坡关键时期的深汕特别合作区提供了重大机遇,更加坚定了全区继承、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深汕合作区将深刻领会两个意见的精神要义,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赋予深汕合作区的重大历史使命,积极探索“飞地经济”发展模式新路径,努力争取走在前列、当好标杆。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黄伟平表示,《意见》将“创新完善、探索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列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将“深汕模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赋予了深汕合作区新的使命和重任,也为全区发展明确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深汕合作区将立足这一认识,埋头苦干,勇挑改革重担,举全区之力参与深圳先行示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