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玉函
根据近日官网公告,央行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盲目向金融业扩张,存在监管真空,风险不断累积和暴露。包括风险隔离机制、部分企业控制关系或受益关系复杂、缺少整体资本、部分企业不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等风险表现现象。
针对金融控股集团所涉及业务种类多、股权结构复杂、关联交易风险高等特点,《办法》确立了宏观审慎管理、穿透监管、协调监管的原则。一是宏观审慎管理。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将金融控股集团视为一个整体实施监管,对并表范围内的公司治理结构、整体资本和杠杆水平、关联交易、整体风险敞口等方面进行全面持续管控,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金融控股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二是穿透监管。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结构复杂的特点,强调对股权和资金等的穿透监管,准确识别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防止隐匿真实的控制关系;穿透核查资金来源真实性,包括投资金融控股公司的资金来源,以及投资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防止虚假注资、循环注资。三是协调监管。人民银行对符合《办法》设立条件的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实施监管。在风险发生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由相应的监管主体牵头开展风险处置工作。各部门之间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共同防范好金融控股集团和金融集团的风险。
央行此前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已显示,一些金融控股集团野蛮生长、体量大、业务杂、关联风险高,但监管缺失,可能威胁经济和社会稳定。为促进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早在去年上半年,央行已对5家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模拟监管试点,包括招商局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北京金控集团、蚂蚁金服、苏宁云商集团。
蚂蚁金服副总裁梁世栋近日向媒体表示,蚂蚁金服已经设立独立团队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要求,并积极参与征求意见。“我们认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有利于普惠科技金融的发展,我们会与监管机构共同积极推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据了解,蚂蚁金服旗下持有的金融牌照包括支付、基金、银行、小贷、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等。
此次《办法》设置过渡期。对于存量,即《办法》实施前存在的、符合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条件的企业集团,如果在股权结构、投资与金融业务相关的机构的比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等方面未达到《办法》规定的监管要求,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具体期限由金融管理部门根据企业集团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过渡期结束时,这些企业应达到《办法》的监管要求,并由金融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对于增量,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执行。
经济学家宋清辉指出,这个政策对一些企业影响很大,随着金融严监管的不断加强,未来或会有更多的企业清理掉一些与主业关联度低的金融资产,或是大概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