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彭琰
记者7月3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为港澳青年来深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条件,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新动能,深圳日前出台《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工作方案》提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深圳工作且符合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港澳青年,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施细则”提出,港澳青年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分别给予大专(含副学士)1万元、本科生2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具备全日制大专(含副学士)或以上学历,学历以申请资助时提交的凭证为准;毕业证(学位证)发放之日起,5年内与前海企事业单位签订2年期限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1年。
“实施细则”提出,取得香港或澳门执业资格证书的港澳青年,与前海企事业单位签订2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1年的,可以获得一次性5万元资助。港澳青年在前海创业就业期间,被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人选,按市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资助分5年平均发放。
“实施细则”还提出,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入驻前海管理局主办的前海创业园区6个月以上,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实施细则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